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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春节”肉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2007-03-20 16:51  文章来源: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 “春节”期间,为确保上市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好本辖区内的肉食品市场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按照市、区两级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搞好节日食品安全检查
根据区“食安委”安排,针对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检查,我局成立了以王臻副局长为组长、以商贸流通股、政策法规股为成员的“节日市场”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门会议就肉类、酒类、粮油等方面的检查进行了重点安排和部署。
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搞好检查
(一)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一是于2007年元月24日,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质监局六家单位,共抽调18人,出动车辆3台,分三组分别对辖区内25个乡镇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大检查。重点检查肉类、酒类、调味品、奶制品、豆制品等是否按正常渠道进货,是否是三无产品,是否过期失效,是否是国家明令禁止銷售的食品,是否按要求登记进销台帐,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证照是否齐全等七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检查,共查处和销毁过期食品啤酒、豆奶等10个品种,价值5000余元。二是于2007年2月12日,我局又联合工商局、畜牧食品局对辖区内的肉食品、酒类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城区内11头没有耳标的生猪,其中3头已屠宰上市,针对这一性质非常严重的情况我们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对这3头猪肉进行了销毁,卖出去的全部追缴回来。分别对涉及的5人进行了每人200元的罚款,共计1000元,我局对屠宰场作出警告处理,要求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在猪肉检测过程中不负责任的检验检疫人员2人,畜牧食品局也作出了停职检讨的处理。
(二)积极整顿肉品市场秩序。节日期间,我局还对陈家乡的一户证照不齐的屠宰点进行了清理,对朝天城区内一户卖死因不明的猪肉(25公斤)进行了没收和销毁,为了确保肉食品安全再安全,我局采取了把握进口和出口的办法,既在屠宰场建立每日宰杀登记制,这块主要由我局负责监管;市场鲜肉摊这块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两家部门每天核对,做到出场和上市的肉品数量和质量一致,同时严格监管农村零散肉和临时经营户,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摸清掌握好肉品来源渠道,把握进口和出口,春节轮流值班不放假,确保节日肉食品安全。
(三)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工作。在对酒类市场的检查中,共查出假1573剑南春、假丰谷等酒5瓶,分别对这些商家给以了罚款共计2000元和没没收全部假酒的处理,消除了节日食品安全的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节日购物环境。
三、加强监管,强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对猪肉严格坚持凭“两章”上市,从源头抓起,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凡不复合要求的猪肉一律不得上市 ,并严格追查相关人的责任;二是对酒类严格实行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做到货随单走,单随货发,让假酒没有立足之地;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外来我区送货上门的车辆严格检查,凡没有随附单的酒类都视为不合格酒一律扣押,把好进口关,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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