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关于酒类、肉类食品流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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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4 14:56 文章来源: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各位领导:
我就我局去年以来酒类流通和肉类食品管理工作有关情况作一汇报,请于指导。
一、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国家商务部颁布的一部行业性法规。我局紧紧以学习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商务工作会议和有关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整顿和规范酒类流通秩序,进一步理顺酒类流通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保障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喝上了“放心酒”,开创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2006年,我区酒类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先进行列,创造出的“四条”宝贵经验在全省推广,自去年以来无任何酒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了酒类流通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了办公室,由我局全面负责酒类流通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员,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区经济和商务、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安办的职能职责,形成了信息享、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共同抓监管的酒类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有力的维护酒类行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
(二)贯彻《酒管办法》,营造宣传氛围。一是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知》,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区政府分管区长在电视上公开发表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视讲话,并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在酒管工作中的职责。二是以区政府名义印制了《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通告》500份,在各乡镇政府、集贸市场进行了张贴;区级各部门制作并悬挂了宣传标语20余幅;区广电局制作了专题片,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发放随附单及办证程序进行了讲解,并切实加强了日常工作宣传报道。三是我局印制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宣传宣传资料3000余册,充分利用逢场及下乡办证等时机向经营者及广大群众进行了发放,现场咨询解答有关问题,积极搞好服务,让他们更好的了解《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业务培训,建设执法队伍。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了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了市上两次统一培训,区上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和执法技能了再培训,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认真调查摸底,掌握工作实情。我局于去年下半年开始,安排了4名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区各酒类经营户和酒厂,对全区酒类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工作中我们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走遍了全区范围内的大小街道、乡镇、场镇及农村,逐门逐店给酒类经营者发放相关资料、讲解政策,并且记录其详细资料,以便联络和管理。经调查:全区共有酒类经销商327户,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0户,零售商287户;酒类生产企业15户。
(四)扎实开展备案登记,规范随附单管理。一是在办理酒类备案登记工作中,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我们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要求工作要文明用语、文明办证,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对商户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工作,对商户所提出的疑问一一解答,从而为备案登记和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在办证过程中,对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经营户又进行一次《办法》宣传,并《随附单》有关规定向商户做了详细的解释,制作并张贴了散白酒标识签,向经营者发放并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办证情况为:共开展备案登记311户(占应办327户的95%),其中酒厂办理 15 户、大型餐馆办理13户、酒吧办理3户;配办随附单55份、警示牌150份。年营业额实现530万元,酒厂入厍税金3万多元;
(五)加大招商力度,积极筹建瓶装酒厂。2007年3月我局又从巴中引进了“蜀中坊”酒厂落户羊木镇,年生产瓶装白酒量可达500吨。目前,正在进行厂房整修及证照办理等准备工作,该企业的引进改写了全区无瓶装酒厂的历史,还将通过收购全区其它15户酒厂的白酒等方式带动全区酒业的发展,并积极培育出新的税源。预计该企业在今年6月底产品正式上市,年底将达到规模以上企业。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我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分别是朝天城区、中子、羊木、宣河定点屠宰场。由于受地理条件和长驻流动人口较少经济基础差等因素制约,各屠宰场屠宰量少,场主收入低,各定点屠宰场很难巩固和维持,目前大滩屠宰场已跨,宣河屠宰场处于维持状态。2006年,全区定点屠宰场共屠宰生猪5000余头,今年至今屠宰生猪2000余头。这些定点屠宰场基本都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进行生猪的屠宰加工、检疫,同时,在区政府的总体安排布置下,我局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使定点屠宰工作健康有序地展开,杜绝了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上市现象,进一步规范了生猪市场流通秩序,保证了上市猪肉的安全,确保了全区市民吃上了“放心肉”。去年至今,全区无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区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徐骁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屠管办设在我局,并切实加强了指导、检查、督促,主动协调各屠宰场解决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今年4月2日我局分别与朝天城区、中子、羊木、宣河等几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安全责任。二是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严格坚持凭“两章”上市,凡不复合要求的猪肉一律不得上市,并严肃追查相关人的责任。定点屠宰生猪全部经过检疫合格,既保证了鲜肉的市场供应,又有效地遏制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现象,保证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三)治理污水排放,实施“放心肉”工程。去年以来,区政府将《屠宰场污水处理问题》列入了年内必办的实事之一,拿出2万元资金开展对屠宰场污水治理工作,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区级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限期抓好落实。一是由我局制定了《全区屠宰场污水治理方案》,并会同区环保局深入到全区6个乡镇屠宰场进行了现场选点、勘测、规划,落实了污水治理相关具体工作。二是我局为各屠宰场统一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装框上墙;印发了宣传资料200余份,充分调动了各屠宰场业主主动参与治污工作的自觉性。治污期间,全区投入治污资金共18万元,各屠宰场投入都在1万元以上;共新建沼气池5口,化粪池1口,消毒池3口;改建化粪池4口,消毒池2口,各屠宰场污水治理工作已于去年11月中旬经相关部门验收,全部为合格工程。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工作监管。一是去年5月上旬,我局牵头组织进行了联合专项整治,清除了朝天城区周围的5个非法屠宰场,使朝天城区真正形成了“生猪定点屠杀、集中检疫、统交税费”的格局。二是密切与工商、畜牧等部门配合,加强对鲜肉市场的监管,严格实行每日宰杀登记制,做到出场和上市肉食品数量、质量一致,把好进口和出口关。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及病害肉和销售假冒名酒、洋酒、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公开暴光,切实加强对肉类、酒类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市场监管工作
(一)抓好节日市场监管。我局积极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质监局等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日加强对节日市场的检查力度,并制定出朝天区2007年肉类、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切实加强对酒类生产、批发、进酒零售企业和肉食品市场的检查和监管,共组织专项检查10次,查处11头无耳标生猪屠宰事件,处理责任人2名,确保了节日市场安全。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积极会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和卫生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监控和打假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对制假、售假点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取缔。去年10月,我局配合省、市、酒专办对朝天城区进行了检查,共查处假“五粮液”6瓶,处罚款6000余元,没收了全部假酒,并对商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较好地遏制了假冒伪劣酒销售的现象发生,为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酒类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无专职酒管机构及人员,无酒类鉴定设备和相应器具;二是备案登记的办证面还有些差距,换证办证面仅占任务的95%,村以下酒类经销户办理证情况较差;三是无办证工作经费来源,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展。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一是我区现有的定点屠宰场经营规模小、服务水平不高;二是部分屠宰场软硬件设施有待于提升和更新。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一)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上
一是进一步提高酒类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我们准备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建立一支适应酒类监管特殊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二是继续开展登记酒类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对已备案登记的商户,要向他们进行宣传,使更多的生产商、销售商树立经营和维权意识,对未办理备案登记的,督促其尽让其尽快来办理备案登记,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尽快全面实施酒类经营备案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力度。使经营者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使全社会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是严格酒管执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继续坚决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酒类,加大散装白酒的管理,严格规范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严格实行随附单和酒类追踪溯源制。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上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国务院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我局将会同畜牧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严格规范执法,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二是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等规定,屠宰场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屠宰、检疫、检验,从生猪收购及检疫、屠宰加工、肉品检验等方面搞好管理工作,严防病死猪肉、注水肉、劣质肉出场上市,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
三是突出重点环节。按照生猪屠宰有关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屠宰管理工作的源头,要切实从源头抓起,规范管理,抓好定点屠宰场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年内要完成朝天城区、中子、羊木、宣河四家屠宰场的升级达标和一星级服务评定工作,并完成曾家镇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工作,彻底解决老百姓放心吃肉的问题。
四是提高执法能力。根据屠宰场应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的屠宰技术人员的要求,我局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计划地举办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班,真正把我区肉品检验人员队伍建立起来;针对现有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案件处理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共同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监管,使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更规范化。
五是加强舆论监督。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生猪屠宰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检查结果公开曝光,对质量信得过的肉类产品可以向用肉单位推荐,实行“三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销售肉类模式,同时继续加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条例》家喻户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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