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天“四举措”重拳整治生猪屠宰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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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3 08:18 文章来源: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7月20日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工商局、区畜牧食品局等相关单位在对朝天城区鲜肉市场检查时,发现摊主黄文全所卖猪肉无肉质品检疫章,随即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对其重110公斤价值 1210 元的猪肉进行了扣押。经调查了解,摊主黄文全7月19日晚从陈家乡天井村以5.5元/斤的价格购买一头生猪后,以天井村地理位置偏僻、山高路远、活猪不便外运为由在当地宰杀,尔后将猪肉贩运到朝天农贸市场卖。 该行为属私屠乱宰,且猪肉只经过肉品检验而没有经防疫员检疫而上市,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性质较严重,影响极恶劣。
为有效扼制私屠乱宰和 “两章”“一证”不全的猪肉上市这一现象,彻底净化全区生猪屠宰市场,确保肉食品安全,区商务、工商和畜牧部门立即采取了“四措施”加以整治:一是对黄文全所卖剩余猪肉就地扣押,责令其向有权机关申请检疫,待结果出来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对其进行500元的经济处罚;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号召其他猪肉鲜销点摊主和屠工以此为界,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四是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设驻场检疫、检验员,完善生猪宰杀、猪肉鲜销等台帐记录。由工商等部门安排专人每日到市场开展巡查。建立每周三定期通报监测及检验情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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