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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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9 15:04 文章来源:朝天区经济和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中国贸促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构建和谐朝天。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朝天区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组委会。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张泽任主任,区政府副区长赖翠兰、徐骁、张大鸿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物价局、区消费者协会、区农行、区信用联社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诚信经营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区经济和商务局,由王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名单附后)
三、活动内容
(一)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全国和各地方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我国价格、商务、卫生、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金融等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二)评选表彰在“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
(三)组织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并展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全区统筹安排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1.召开部门联席会。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部署“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区经济和商务局在会上发布重点行业的消费预警信息以及商业欺诈的多发地域、领域和特征并介绍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的基本情况。
2.评选表彰。由区文明办牵头,区经济和商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工商局、区消协、区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区电视台、区内各场镇主要街道、市场公布行业监管“红名单”、“黑名单”等。
3.组织开展“诚信兴商”下乡活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消协等相关部门承办,选择部分乡镇,在主要街道或市场以及城镇广场举办“诚信兴商”下乡活动,内容包括诚信建设主题展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相关部门现场咨询、典型企业信用实践情况介绍、公众现场互动等内容。
(二)各部门积极开展突出部门特色的诚信宣传活动。
1.物价局要重点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价格诚信建设开展情况。
2.经济和商务局要围绕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宣传贯彻有关法规规章,推动商务诚信建设;要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2007年优秀诚信企业评价活动。
3.卫生系统要宣传有关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曝光典型案例。
4.税务系统要重点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主题宣传,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宣传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的成果。
5.工商系统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主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
6.质监系统要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理念,宣传诚信企业,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展示、展销名牌产品,突出诚信主题。
7.广电系统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载体,采用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等形式,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深入报道宣传月活动,充分反映全社会信用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8.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采用座谈、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用制度建设的成果。
9.金融系统要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曝光金融系统典型案例。
10.消费者协会要重点宣传《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和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根据针对公用服务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的成果,对在价格收费方面、公平交易方面、广告宣传方面、诚信服务方面、争议解决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
(四)《广元日报》驻朝天记者站、区电视台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25日前报区经济和商务局,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
(二)宣传月期间组织各类宣传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附后)
(三)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在2007年10月15日前将书面活动总结和《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一式二份报送区经济和商务局,区经济和商务局统一组织上报区委宣传部。
附1:
广元市朝天区“诚信兴商”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张 泽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赖翠兰 区政府副区长
徐 骁 区政府副区长
张大鸿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范春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培鸿 区文明办主任
付正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 刚 区经济和商务局局长
汤孝志 区工商局局长
李德强 区国税局局长
刘咏梅 区地税局副局长
胡昌平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汤兴云 区质监局局长
赵家贵 区卫生局局长
杨治国 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明贵 区物价局局长
杨万明 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杜 林 区农行行长
刘 俊 区信用联社理事长
王 臻 区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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